稻香村刘大海

咸鱼干 文笔很废但在努力中,吃林秦/五伏/宿伏/楼诚/妖尾相关 偶尔嗑Transformers 各位快来找我玩!!

【城翊】相逢

*ooc🈶 本来想简单写写没想到修修改改写了7k

建议先看前文:【城翊】婚礼 

算是一个番外耶唔~




1.

我是杜城。


我和沈翊相识于十年前。十年前,他画了一幅画,害死了一名优秀的警察——雷一斐。


这个人对我很重要,是长辈,是老师,也是朋友。


我初见他时,他还是个骨子里带着桀骜与不驯的小画家,他头发长长的,卷卷的,在后脑束成一个小揪揪,他喜欢在玻璃上画小蜘蛛捉弄别人,他看我的眼神亮亮的,会张口叫我“哥”


我承认,我当时很愤怒,对待他的态度也不算很好,我将所有的不满与怒气都发泄到他身上,我知道这件事与他无关,可我只是有些迷茫无助,我不知道这个错应该归罪于谁。


再次相见,是三年前,他头发剪短了,穿着一身亚麻色衣服站在406门口向我问好,我当时十分震惊,怒气冲冲的冲到局长办公室,可即便如何质问张局也无法更改这一决定,我索性便开始忽视他,出现场不带他,不给他安排任务,对他的画技嗤之以鼻。我依旧坚持我的观点,他的画只能害人。


渐渐的,我开始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。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骄傲的画家,他对待工作十分认真,甚至还经历过好几次危险状况。后来,我才了解到,他这些年过的也不算很好,他一次次在噩梦中惊醒,自责, 悔恨,却依旧无法画出那个女人的脸。他对水有着莫名的恐惧,是因为当年牵扯到这件事情之后,被人推下大海,差点在水中溺死。


这七年像只闭塞的囚笼,不仅困住了我,也困住了他。


后来,就如所有完美的故事一般,我们相识,相知,最后相爱。


在工作中,他负责画像,我负责抓人,是队里最好的办案搭档。在生活中,我们互相照顾,他喜爱画画,我会陪他去看画展,我不爱参加那些聚会,他就会陪我姐去参加商界酒会,即便他不太能喝酒,也依旧乐此不疲。我会为他做早饭,他也会为我做夜宵。


我们就像两块纹路不同的五金件,在平淡的生活中相互磨合,最终紧紧的相扣在一起。


我们在生活中很少吵架,我虽然脾气暴躁,可对他总是生不起气,他性格温柔,也总会及时地平息我的怒火。


除了那一次。


大概艺术家都十分感性,而我却十分现实,我们俩对某个案件产生了分歧,像快要燃烧的爆竹,那次我发了很大的火,没有像往常那样送他回家,逃避似的选择在队里加班。


我很爱他,但是男人在外面总是会或多或少的在意面子问题,我在窗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我的视野里,我在想,明天早上,我就和他道歉。


像往常那样,做份早饭放到他床边,暖烘烘的把慵懒的小猫拥进自己怀中,揉揉他的脑袋向他问早上好。


那次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一次吵架,也是最后一次。


我再次见到沈翊的时候,是在何溶月的解剖台上。


 

2.

李晗红着双眼站在我办公桌前,她和我说


城队,二队的人,带着沈老师回来了。


我当时居然没发现,她说的是,回来了,而不是,来了。


她说,城队,沈老师,在法医处。


法医处就在二楼,我去法医处的路上,还在想该怎么和沈翊道歉。昨天的事情我也有责任,冷静下来想想,其实他说的也有道理。


我没想到的是,他没给我道歉的机会。因为他躺在何溶月的那个冰冰凉凉的解剖台上,脆弱的像个易碎的摆件。


我看看何溶月,她哭了,就连带着的口罩都快要被泪水濡湿,一点也没有往常的冷面女法医的样子。


我不信,我去拉沈翊,可他好重,我拉不起来他。


何溶月说,死亡时间是十二个小时之内,死因是心脏大动脉出血。


简单来说,就是一刀毙命。


哦,其实也不算,因为何溶月后来又说,沈翊在死之前的三个小时内,受到过严重的虐待。


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案,是虐杀。


那块白布盖在沈翊胸口处,我没往下拉。我放缓了力道趴在他胸口处,头枕着他的肩膀,问他,什么时候起床。


何溶月和李晗要把我拉开,说要准备解剖了。她们拉不动我,我死死抱着我的爱人,不让他们动他一根头发丝。


以前,见到队里受害者的家属死死抱着尸体不让解剖的时候,我还很不理解来着,现在也算能理解了点。


我说,不准动他。


我其实不太记得当时的语气,但是后来李晗和我说,我当时的嗓子哑的厉害,语调中还带着恶狠狠的凶戾。


我其实很平静,连一滴泪都没流。我静静的抱着沈翊,往常柔顺的头发丝此刻十分凌乱,我把它们一寸一寸整理好,又用指腹把沈翊脸上的血迹抹去。最后轻柔的吻住他冰凉的唇峰。他身体柔弱,到了冬天经常手脚冰凉,可现在是夏天,嘴巴怎么还这么凉呢。


最后蒋峰带着队里几个大小伙子来了,他们把我和沈翊分开了,我拉着解剖台的边,伸手去牵沈翊的手,可他一点都不主动,在我腹背受敌的时候,他也没有出来帮我。


他没理我,大概还在生气。


后来,我守着解剖室那几个大冰柜守了一夜,因为沈翊睡在里面。我背靠着冰柜,都能感觉到冰柜里的寒意顺着铁皮窜进我的骨头缝里,好像我的血液也跟着被冻住了。


沈翊很怕冷,我好想抱抱他。


我曾经在没人的时候,偷偷去看沈翊身上的伤口,原本白润晶莹的躯体,像只破碎后被缝合起来的破布娃娃,他身上有烟头烫伤的痕迹,有刀伤,还有许多黑紫色的淤青。我用手指一寸一寸去触摸我的爱人,每摸到一个伤口,就用指腹转着圈的抚摸。


我摸到他胸口处那个长长的伤痕,伤口很深,皮肉都翻开在外,红色可怖的伤口周边还布满了紫黑色的瘀血,在苍白脆弱的躯体上格外显眼。


疼吗,沈翊?


他其实不太怕疼,我知道,削铅笔的美工刀划破了手,他眉头都不皱一下,反倒是我心疼的厉害。


我又去牵沈翊冰冷的手,何溶月说,小画家的手筋被刀硬生生挑断了,怪不得,我去牵他的手,他也没反应。


那画画怎么办呢,他终其一生所热爱的职业,大概以后也握不了画笔了吧。


没关系,你可以教我,我做你的双手,为你画画。


我与他十指交握,在他手背上烙下了一个温暖的吻。


再后来,沈翊变了,变的又小,又轻。安安静静的躺在那个瓷罐里,乖巧的坐在我的床头柜上。


我买了个吊坠,里面是空心的,我就把他放了一点在我的吊坠里。吊坠链很长,长长的坠在我的胸口处,他无时无刻都紧紧挨着我,我们每时每刻都不分开。


我开始失眠,整夜整夜的睡不着。好不容易睡着,却开始整宿的做梦,梦到很多人,有这些年牺牲的同事,还能梦到我师傅,可是这些梦境里都没见他的身影。


真小气,我想,吵了一个架,就生气到现在,连我的梦里也不愿意来。


我去找了张医生——就是那个给沈翊做心理疏导的心理医生。他说我这是心病,让我试着养些花,修身养性,放松精神。


我听她的话,回去买了很多花。白刺枚,还有鸢尾,我都养过,明明长的很好,可总会在某个夜里安静的枯萎。


花换了一轮又一轮,只有最开始买的那盆六月菊长势最好。后来,我把它搬到床头边,和沈翊挨着坐在一起。



3

局里的人都很奇怪,他们都说我疯了。


我姐也过来劝我,说她在城北找了一块地,风景很好,背靠群山,南面还能远远的看见湛蓝的大海,周边种满了丁香花和梧桐树,她说,希望我把沈翊放到那去。


我想了想,答应她了。


生活好像又回到了没有沈翊的日子里,明明以前二十多年里都是这样的生活,可现在我却十分不适应。


早上醒来我的身旁永远是冰凉的,总会不自觉的做两份早餐,车里依旧放着一个毛毯,那是给沈翊准备的,因为他总是在车上睡觉,我害怕他着凉。


我会去406找他,他的画台上还有没画完的作品,我也不敢动,因为上次动过之后,沈翊就生气了。


他一生气,我就拿他没办法。


我现在也不怎么加班了,有什么事都交给蒋峰他们去做。


下班后,我经常会去沈翊的画室坐着,我在家里,给他开辟了一间独属他的小天地,里面放着许多已经装裱好的画作。他的画室被我收拾的很干净,那些画架我都没有动过。


有天,我打扫卫生的时候,看到桌子上放着一本画集。虽然很久没被人动过,可依旧十分崭新。


我闲来无事翻开来看,头一次萌生了想要认真学习画画的想法。


于是,我从网上找了许多教程,从最开始的基础开始学起,素描,色彩,我都慢慢尝试。


对了,还有泥塑头像,我也开始试着捏,一开始总捏不好,但慢慢捏总能看到点进步。


我希望能无限的接近他,这样好像能离他更近一点。


偶尔遇到案子办不下去的时候,我也会时常想到他。


我常常在想,如果沈翊在的话,他会怎么办呢。


所以后来,我也会尝试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了。


这是一种有点奇怪的感觉,他死后,我好像就变成了他。


日子突然开始变得无聊又漫长,他离开我以后,每一天都好像十分普通。


网上说,离开的人会化作万物,变成尘土、空气、微生物,成为这个世界的另一部分,周而复始,循环往复,最后回到你身边,用另一种方式陪伴你。


可是我感觉不到啊,沈翊。


你到底在哪呢。


有一天,我下班回家,职业病让我觉得房子里不太对劲。我急忙打开灯,却看到了那个让我朝思暮想的人,他依旧穿着那天那件奶白色的卫衣,抱着腿坐在沙发上,他扭头看我,笑得眉眼弯弯,和我说


我回来了。


我异常平静,好像知道这件事迟早会发生,我点点头,把他拥入怀中,和他说


欢迎回家。


有了沈翊的日子,总算不是那么难挨了。我逼迫自己不去想为什么沈翊会出现在这里,我只是在想,他终于回来了。


我带他去队里,可队里的同事看我的眼神却十分惊恐,李晗哭着说不出话,蒋峰也开始一个劲的叹气。


我偶尔路过人群,能听到他们在说我。


他们说,你知道吗,城队好像真的疯了,他经常对着空气自言自语。


我紧紧牵住沈翊冰凉的手,假装没听到这些话。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,沈翊真的在我身边。


好像火车又重回铁轨,日子也在慢慢变好。


沈翊在队里的时候,依旧在406办公,他自从上次出事之后,身体就不太好了,时常咳嗽气短,大概是后遗症。


他手也受了很重的伤,再也没办法拿起画笔画画,我只好代替他成为他的双手,他好像也很愿意教我,可是我很笨,色感也很差,画画的时候,经常分不清楚颜色,他会亲昵的从背后环住我的脖子,指着颜料盒里的颜色,耐心的指导我。


慢慢的,原本焦躁的心境开始逐渐平稳,大概绘画真的能陶冶情操,我最近办案都不会生气了。


后来的某一天,我在家里打扫卫生,突然发现了抽屉里的一个小盒子。


外面是红丝绒的,里面是黑色的内衬,包裹着一颗银白色的戒指。


哦,我想起来了,这枚戒指原本是想和沈翊求婚用的。


为了给他一个惊喜,我趁沈翊睡着,偷偷用卷尺绕着他细长的手指量的尺寸,期间他差点醒了,还把我吓了一跳。


后来他出了事,这件事居然被我给忘了。


我看着半靠在床头上看画集的沈翊,我和他说


我们结婚吧,沈翊。


小画家好像很吃惊,他无措的抬起头看我,愣怔了片刻,和我说


不。


为什么?


我有点急切的问他


他说,没有为什么,杜城,你应该清楚。


我不清楚,沈翊。


结婚的念头像野草似的在我的脑海里疯长,我开始背着他悄悄准备结婚事宜。结婚是件很麻烦的事情,我在网上做足了攻略,可真正实行起来,却还是觉得一个头两个大。


他发现了我在电脑里的搜索记录,他很生气的质问我,我搂住他的腰,去揉他的头发。


他的头发很长了,自从上次出事之后,就再也没有剪过。我把他长长的头发,在脑后扎成了一个小揪。


倒是有点像十年之前,我们初见面时的模样。


我说,沈翊,我想娶你,当然,你娶我也可以。


他在我的怀里摇头,他说,杜城,我们不该是这样的。


你还在生气吗?气我那天没有送你回家。我问他。


不是,沈翊说,杜城,你应该有你自己的生活了,你应该放下了。


我放不下,沈翊。我紧紧抱着他,慌张无措,我说,沈翊,你别不要我。


沈翊没理我,很久很久,他叹了口气,说,杜城,你应该能明白,结婚意味着什么。


我明白,我说,我只是不想再离开你了。


 

4

都说婚姻是男人的坟墓,可是我不这么觉得。我和同事们说,我要结婚了,明明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事,可他们却面无表情,像在会议室里开会那么严肃。后来,张局也听说了,她来找我谈话,张口就说,婚姻不是儿戏。


我知道,我说,张局,我们是两厢情愿的。


但是局长好像也不太高兴,她那口气叹了又叹,好像想和我说什么,可最后什么也没说。


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,我开始忙着准备婚礼的流程,除了出现场之外,我很少再在队里待着。我要忙的事情有很多,订戒指,订西装,安排婚礼流程,宴请宾客,在我人生三十多年中,头一次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。


我去订西装的那天,是个阴雨天。沈翊受伤后,一到阴雨天,就浑身不舒服,胸口憋闷,喘不上来气,后来,还发起了高烧,他迷迷糊糊的窝在被子里,满口说着胡话。


我照顾他吃药睡下后,斟酌再三,还是去了定做西装的门店。这家店是北江市最好的西服定做门店,要排很久的队才能排到。


接待我的是个小姑娘,年纪不大。他见我只有一个人,很好奇地问我。我说,爱人生病了,不太方便。小姑娘表示理解,然后又问我,那另一套怎么做呢?


我说,我爱人比我矮,差不多只能到我肩头的位置,肩膀不宽,骨架不大,但是穿衣服却很好看,他腰很细,我一只胳膊就能圈住,腿很长,是标准的黄金比例。


小姑娘笑着说,您可真贴心,对爱人的身材了如指掌,以后一定是位好丈夫。


我礼貌的笑了笑,连陌生的服务员都知道祝福我们,可为什么同事们不愿意呢。


在队里的时候,只要没有案子,我就会去406待着。我给小画家准备了一份礼物,是两幅画,我照着画集,画了很久,才勉强能看。蒋峰嘲笑我,他说我要弃武从文。还说,明年分局捕风捉影小能手非我莫属。


我没理他,他这种没家室的单身汉不懂。


一切流程都在开展着,虽然缓慢,但好在有条不紊。我有更多的时间能陪着沈翊,他身体时好时坏。身体舒服的时候,我就带他出门逛街,陪他去看画展,带他欣赏春日的景色。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,我就在家陪他,他窝进我怀里看书,我就揽着他,甘当人肉靠枕,他睡着了,我就把他塞进柔软的被子里,在他冰凉的唇角落下一枚吻。


我很珍惜我们相处的这些日子,我想把我们失去的那些时光,都一点一点补回来。


有一天,他说很想吃饺子。但实话说,我对包饺子不太在行。


那天我和了很多的面团,有的太硬,有的太软。他坐在我身边,戳着那几个不能用的面团,捏成各种造型的小动物,他很爱吃素,我就给他包了素馅饺子,第一次包,不太熟练,有很多饺子在开水中就散了架,可他还是认认真真的一口一口吃完了。


他吃完过后眉眼弯弯,扑进我怀里,嘴角还带着些没擦干净的汁水,和我说,真好吃。


有天晚上,我们一起出去散步。我紧紧牵着他的手,自从那个夜晚之后,我就有点神经质。害怕他又一次突然消失在我的视野里。反倒是沈翊用冰凉的指尖搔搔我的手掌心,和我说


没关系,杜城。我都走出来啦。


可是我没走出来,我说。


他见我面色不善,没有再开口说话,只是更加用力的牵住了我的手,可他指尖冰凉,我怎么捂都捂不热。


这个时候,从路边飞快的蹿出了一只狗,快的都跑出了残影。沈翊被吓了一跳,随后又倒在我怀里咯咯笑,他说,杜城,你看,那只狂奔的狗,像不像你追犯人的时候。


我突然开始怀念我们一起出任务的日子,可是沈翊现在身体不好,很久都没有再去工作了。


嗯,很像。我揽住他的肩膀,说,小心脚下的台阶。



5.

定做的西服到了,是白色的。沈翊其实很喜欢白色,只是画画很容易弄脏,而洗起来又很麻烦。


虽然沈翊没到现场去量尺寸,可西装做的刚刚好,剪裁得体,每一寸都十分合适。穿在沈翊身上,像个精致的小公子。这原本应该是件高兴的事情,可我却在沈翊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忧虑


他说,杜城,要不我们还是不结婚了。


要结。我十分坚定地说,我早就想好了,沈翊。


小画家还是十分惆怅,他说,这对你不公平。


我摇摇头,说,很公平,沈翊。我已经,太想太想你了。


我摸了摸胸前那个吊坠,然后把它捂进手心里,感受着它和我的体温一同融化在那颗原本已经死寂一般的心脏里。


我们要永永远远在一起,沈翊。


婚礼那天,除了我以外,好像每个人都不开心。


李晗花了很久画的妆,被她哭花了。


蒋峰纠结了很久才决定的外套,也被李晗揉捏的皱皱巴巴。


队里的同事都丧气着脸,张局也没有出现。


好像我们的婚礼,注定不被人祝福。


没关系,我想,只要我们幸福就好了。


婚礼现场是我抓了蒋峰和老闫去布置的。我找过几家婚庆公司,他们的布置太俗太花,我不喜欢,沈翊也一定不会喜欢。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婚礼效果图,很好看,很梦幻。我很喜欢,用来配我给沈翊画的画刚刚好。


他今天穿了和我同款的白色西装,打着红色领结,我见到他的时候,他画了个淡妆,英挺的眉峰倒是和我有几分相似。我想起来以前那个诈骗案的夫妻,就是很有夫妻相。


我手里捧着一束水仙百合,戒指藏在手捧花中,我听见婚礼司仪在说那些过场话,实话说,我一句都没认真听。


我只是静静的注视着我的爱人。


他好像也感受到了我的目光,回过头来看我,然后印下一个温暖的笑容。


他每次笑的时候,嘴巴都会弯成桃心形状,眼睛笑眯眯的像月牙,唇红齿白,十分好看。


我还带着那枚吊坠,此时此刻,它好像在发烫,烫得我胸口处都要烧出来一个大洞。


司仪问我,愿不愿意和爱人永结同心,不离不弃。


我说,我愿意。


接下来,他又要问沈翊,却被我接住话头,我想亲口问问我的小画家,他到底愿不愿意,无论生离死别,我们都要永生永世在一起。


他张嘴了,可是我没听清。但是我看他的嘴型,好像是说了我愿意的。


我不知道同事为什么都在底下哭,我有点生气。大喜的日子,哭的像死了人似的。


我回头去看沈翊,他好像不太在意,只是眼眶有点微微泛红,还对着我用力扯出了一个很难看的笑容。


我听到他和我说,杜城,现在反悔还来得及。


我摇摇头,用力抱住了他,亲吻他头顶的发旋。


我说,不反悔,我们回家吧。



6.

婚礼后,我简单将家里收拾了一下,从沙发缝隙中拿出了那把枪。


黑色的金属枪身,是希望与绝望的永存。我把它别在腰间的时候,都能感受到它周身泛着丝丝的寒意。


我依旧穿着那件白色的西装,手拿那束手捧花,这是我要带给沈翊的花,希望他能够喜欢。


我去城北找沈翊,这应该也是我最后一次找他。他这里的风景十分秀丽,夏天了,丁香花已经枯萎了,只剩下几颗绿油油的参天大树。


好在,风从海边吹来,还算惬意。


我坐在他身旁,紧紧挨着他,絮絮叨叨的和他说了很多,可是他却不怎么理我。


算了,不理就不理吧。反正接下来,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,我会天天在你身边围着你转,到时候也不怕你不理我。


我用手最后描摹了一遍沈翊的眉眼,他眼睛中总是带着神采奕奕的星光,他正对着我笑,笑得安静又柔和。


我紧紧抱住他,和他说


我好想你,沈翊。


今天是第365天,是我们相识的第十年,也是我们相爱的第三年。


以后这些漫长的岁月,我们会永永远远在一起,我们再也不会分开。请你,不要再丢下我一个人了。


灯会熄灭,叶子会落地,可我会一直爱你。


我鼻子突然很酸,很想哭,所以我也确实哭了出来,掉出眼眶的泪滴砸在手里的捧花上。这是这一年以来,我第一次哭。


天空中有群鸟盘旋,叽叽喳喳的唱着我听不懂的歌。阳光十分明媚地洒在绿茵茵的草地上,空气中都带着丝丝缕缕的青草香。


这人间其实很好,可是你不在,好像也就一般。


我最后摸了摸那颗紧挨着心脏的吊坠,反手去摸腰间别着的那把枪。


寒凉的枪身,握在手里,却是烈焰般灼热。


是炽烈的爱意,是重逢的喜悦,是永生永世的厮守相伴。


沈翊,期待我们再次相逢。



——————

*其实杜城也在自我拉扯,但他最终还是义无反顾的朝沈翊奔去。

*想了很久,还是写了篇杜城视角的,算作番外吧,到这里这篇文真的要结束啦!如果看不懂就去看前文!

*杜城和他的小画家已经永远在一起啦!

*我写的时候也狠狠的共情了15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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